浙江温州公安局招聘年薪制无人机飞手1名
因工作需要,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理工作有关规定,温州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,相关事项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2名,其中勤务辅警69名、文职辅警13名,其中招聘年薪制无人机飞手 1 名,年薪11.5万-14.5万,免笔试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宪法,遵守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,热爱公安事业,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,纪律观念强。 (二)五官端正,口齿清楚,体表无纹身,双眼矫正视力4.8以上;1989年3月以后出生,具体年龄要求详见《温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》。 (三)身心健康,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。 (四)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,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要求,文职辅警需本科及以上学历,勤务辅警需大专及以上学历,其他专业及技能要求详见《温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》。 (五)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经验者、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,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,退役士兵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,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,上述人员不限户籍。 (六)以下应聘人员,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(中专),并可以优先录取: 1.烈士遗属,因公牺牲的军人、人民警察、辅警的遗属,病故军人遗属;2.退役军人;3.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;4.见义勇为人员;5.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。 (七)下列情形不得报考: 1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 2.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 3.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; 4.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 5.因吸毒、赌博、卖淫嫖娼、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; 6.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、收容教育的; 7.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 8.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 9.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; 10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 11.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。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未婚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。